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构建以实践为导向的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26年5月21日,天津仁爱学院法学院“中日法律比较”微专业师生一行走进天津海事法院,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实践教学活动。通过法院参观、庭审旁听、庭后交流等环节,使同学们零距离接触海事司法一线,“沉浸式”感受法律威严,切实提升了涉外法律实务能力与法治素养。

天津海事法院成立于1984年,是京津冀地区唯一一家海事法院,设有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等多个职能庭室,并在秦皇岛,曹妃甸,唐山,黄骅等设有派出法庭。作为海事审判的专门法院,其对环渤海的津冀海域及华北地区的海事纠纷具有专属的司法管辖权。
活动伊始,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法官首先向师生们介绍了海事法院的基本情况,包括法院的发展历程、管辖范围、职能设置以及近年来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保障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法官的介绍深入浅出,使同学们对海事审判工作有了系统而清晰的认识。

随后,师生们现场旁听了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物短量纠纷案件的庭审。法庭上,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拉开帷幕。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依次陈述主张、展示证据、开展辩论,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环节紧张有序。庭审现场肃穆的氛围、法官对庭审节奏的精准把控、控辩双方围绕关键事实与法律适用的交锋,让抽象的法学理论在具体案件中得到生动呈现。同学们全神贯注地聆听着每一个庭审环节,并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要点。

庭审结束后,师生们与主审法官及案件代理律师进行了深入交流。主审法官结合该案审理情况,围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短量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货物短量的认定标准以及海事审判中的焦点疑难问题作了详尽分析,引导同学们积极开拓视野,将法学理论与实务知识紧密结合起来。代理律师则从实务操作层面分享了办案心得与代理策略。随后,同学们踊跃提问,就案件中的关键法律问题以及法学生职业规划等问题与法官、律师展开探讨,现场气氛热烈。
天津仁爱学院法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契合新时代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开创了“中日法律比较”特色微专业。该微专业从比较法的视角研究中日之间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异同,着力培养一批既通晓国内法专业知识,又熟悉涉外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国际视野和涉外法律实务能力的专业法治人才。通过科学设置微专业课程体系,涵盖《法律日语》《日本法概论》《中日比较民商法》《中日司法制度比较》《中日法律实务》等课程,系统培养学生在中日国际交流和贸易交往中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此次赴天津海事法院参观交流活动,是天津仁爱学院法学院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司法实践教学的重要举措。法学院师生表示,通过零距离接触海事审判一线,不仅深化了对海事海商法律知识的理解,更增强了投身涉外法治事业的信心与决心。学院将继续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拓宽实践教学渠道,为国家法治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