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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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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24-04-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根据学校2024年教学工作要点,决定在8周至第11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时间

422—517日(第8-11周)

二、期中教学检查方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课程教学情况检查。学校党政领导、校教学督导、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及院级督导、教学管理人员等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并在教务系统中填写听课记录。重点关注学生评教排名靠后的教师入职两年以内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以及新开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

2.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要对照课程大纲和教学日历,认真检查教学计划变动情况、各类课程执行情况,自查、抽查教师教学材料(教学日历、课程大纲、教案、批改作业等)。对于同一专业同一课程应统一教学要求。(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

3.课程教学中期考察情况。各课程进行学生中期学习效果考察。根据课程性质、任务要求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期中考试(闭卷、开卷)、课程答辩、大作业、课程论文、调研报告、实践阶段性成果报告等多种方式,学生的中期考察成绩可列入期末综合成绩评定。(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

4.教学反馈情况。各教学单位召开学生座谈会,根据学生反馈的问题及时召开教师研讨会,通报相关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做好总结,提升学生满意度。教务处组织召开学生信息员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各教学单位、教务处、组织人事处负责)

(二)专项检查

1.合格评估各项指标落实情况。对照《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要求进行自查。系统梳理、检查已完成指标的规范性和待完成指标的落实计划。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教务处组织检查。

2.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按照《天津市普通高校扩面推进新工科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新工科人才培养方案。检查毕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教务处组织专家培训。

3. 2024年教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学校制定的2024年工作要点,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教育教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教务处组织检查。

4.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将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开展。重点开展教学设计研讨(说课)、示范课等相关的教研活动,在此基础上完成2024年教学类比赛的规划。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相关教研活动,教务处、督导组随机参加。

5.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各院系对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和中期答辩自查,重点梳理毕业设计(论文)在实践(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中的落实情况等。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教务处组织检查。

6.各教学单位根据《天津大学全面支持天津仁爱学院人才培养协议》推动落实天津大学全面支持天津仁爱学院人才培养明细表中所列各项指标情况。

检查方式: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教务处组织检查。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要求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在检查的基础上,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并于520日前(第12周星期一)将纸质档和电子档发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王滢

话:68579990-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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