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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两周以内(含两周)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批准。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特殊情况超过两周的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复核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需续假,需持有关证明,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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