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每学期第7-8周
说明:用于访学、转学等情况学生在校外学习成绩及对应学分的认定。由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校外学分认定申请,且上传附件材料(如:校外成绩单),经院系教务助理审核,院系领导审核,教务处审批后生效。
流程:
(1)报名申请--->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

(2)点击申请,上传校外获得成绩单附件,添加校外课程信息以及成绩。

(3)选择校内课程,从教学计划中选择需要进行置换替代的课程

(4)根据学校校外课程置换的规定填写成绩,最后确定提交。

(5)查看流程审核进度。

注意:审核流程结束后,成绩生效。
更新时间: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