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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课程替代
日期: 2024-10-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时间:每学期第6-7周

对象:重修、复学、降级、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学生

说明:

(1)培养方案调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需修读此类课程的学生,可修读相似或相近课程,修读结束后,申请课程替代。

(2)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经院系审核后,由教务助理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课程替代管理——学生课程替代申请管理,录入替代课程后生效。


 更新日期:20250325

版权所有 天津仁爱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