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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考试前
说明:
(1)根据《天津仁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和《天津仁爱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学生因病或其他突发状况不能参加考试,需要事先提供相关证明,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缓考。
(2)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申请,经批准后生效,缓考的学生可以在下一学期参加补考。
(3)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手续未经批准而不参加考试的,按缺考处理。
更新时间: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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