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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监考
日期: 2025-02-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说明:

(1)安排监考以保证监考人数和正常教学活动为原则。

(2)请各位老师经常查看教务管理系统中的监考信息。所有监考任务一经发布,如遇临时公干、出差等情况,需自行调换监考,并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批,审批流程结束后,调换申请生效。

(3)所有监考教师必须按时到岗,佩戴监考证,监考期间不得查看手机等做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4)务必严格遵守监考规程发生教学事故,按照《天津仁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对于考试违纪的情况,须严格执行学校《天津仁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要求

(5)主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前务必确定并记录学生的缺考、违纪情况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务必清点考卷数量,A、B卷(如有)分开收,按学号排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将所有试卷(包括空白卷)捆好,并标注课程名称、实收试卷数量。试卷与监考记录单一并收回。

文件:

(1)监考规程

(2)天津仁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3)天津仁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监考查询: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监考

(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监考信息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首页右下角展示。

(2)选择学年学期,点击查询。


监考调换:注意审批流程,调换未结束前,监考任务仍由申请人负责

(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申请”---“监考教师替换申请”,选择要调换的监考任务。

(2)填写“现监考教师”(即拟替换的监考教师)、“调换原因”、“附件上传”,点击确定。

(3)经申请人所在学院领导审核,现监考教师审核通过后,完成调换。注意提前申请,及时沟通,直至流程结束!



更新时间:20250304

版权所有 天津仁爱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