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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原则上,同一名学生同一天不得安排2场及以上考试。因特殊情况,个别学生时间无法调和,同一时间安排了2场考试的,优先公共课考试进行,专业课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并提前通知到学生。
(2)学生考场及具体考试安排听从监考老师指挥。
注意:
(1)如有考试时间冲突且无法避免的,专业课开课学院需提交冲突说明及处理方案,至少于考试前3日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到相关学生、相关开课学院、相关监考教师。因安排不当或通知不到位,影响考试秩序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更新日期: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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