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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成绩登录
日期: 2024-10-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要求: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及时批阅试卷,并在5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流程:

(1)点击“成绩录入”,进入登录界面,首先进行平时和期末成绩的比例分配,再将平时成绩、期末成绩输入,最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自动算出学生总评成绩。

(2)全部成绩录入完毕后,任课教师务必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特殊成绩录入及备注说明:

(1)缺考:对于缺考学生,教师需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录入其平时成绩,并在备注项选择缺考。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将自动显示0分。(如系统中有学生姓名,但找不到学生试卷(或实习报告等),一般标注为缺考。学生是否缺考以考场记录单为准,巡考时可进行记录。)

(2)违纪:对于违纪学生,教师需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录入其平时成绩,并在备注项选择违纪。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将自动显示0分。

(3)缓考:对于缓考学生,备注已显示缓考,教师无需修改。教师需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录入其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栏录入0分。完成录入后,系统将自动依据设定的比例核算总评成绩。待学生下一学期初随补考参加考试后,任课教师录入卷面成绩,系统结合平时成绩和成绩构成比例,自动计算总评成绩,该成绩记为学生的正考成绩。(缓考由学生申请,院系审批后生效。

(4)重修:对于重修学生(含单开班重修和跟班重修),如学生能与所在教学班一起完成教学活动,则按教学班要求正常考勤、考试,获得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如学生因课程时间冲突,不能完整出勤(只能出勤一部分课时或一次课也不能出勤),需填写《重考申请表》(实践类课程不允许申请重考),报任课教师审批同意后,于课余时间自学该课程相关知识,向任课教师提供自学的证明材料,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课后作业。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提供的自学证明材料和平时作业给出平时成绩。

(5)复读:对于复读学生,如选择随班修读,则按照重修学生管理,正常考勤、考试。总评成绩标记为重修成绩(如重修成绩低于正考成绩,则毕业成绩总表默认显示正考成绩)。如不能随班修读,需填写《重考申请表》(实践类课程不允许申请重考),报任课教师审批同意后,于课余时间自学该课程相关知识,向任课教师提供自学的证明材料。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提供的自学证明材料给出平时成绩。

(6)取消考试资格:对于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需任课教师在排考前登录教务系统,申请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经开课部门教学院长(教学部主任)审批后生效,学生的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将自动显示0分,成绩自动备注为取消资格。学生的平时成绩可由教师依据学生平时表现给出。教务管理系统取消考试资格的操作说明

(7)如发现个别学生未选课而参加了考试(即有试卷但网上无法录入成绩),请任课教师联系教务助理解决。


更新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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