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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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无烟校园”建设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15

《关于天津仁爱学院进一步加强无烟校园建设的通知》请各位老师遵照执行。

特别提示:
1、各单位室内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2、每位师生都积极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都有权利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全体教职工自觉做到不在校园内、不在学生面前吸烟或敬烟。

学校将于4月下旬至期末组织对学校各单位控烟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1、机械工程学院责任区域为2实验楼1-2层、6教2层。
2、全体教职工一经发现在校室内吸烟,视为违纪行为并全校通报,并对年底个人绩效进行相应减分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3、学生一经发现在校室内吸烟,将根据新修订《天津仁爱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吸烟学生给予记过处分,所在宿舍、班级取消评优资格)
4、学校将控烟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学院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在学校巡查、检查及师生举报时发现师生室内吸烟行为,对所在部门进行相应减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