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仁爱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青蓝工程”青年教师答辩考核的通知
作者:质评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6-06-1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仁爱学院“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办法》(仁爱学院校质[2025]9号)和《天津仁爱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对2025年参与“青蓝工程”的青年教师开展答辩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年“青蓝工程”青年教师。
二、资格审查
按照《天津仁爱学院教师培训管理办法》(仁爱学院校质[2025]8号)文件要求,青年教师需在2026年7月1日完成以下基本任务后方可参加答辩考核;凡未能按期完成全部任务者,本次考核资格不予认定,顺延至下期统一参与考核。具体任务要求如下:
1.完成规定学时培训任务。青年教师需在培养期间完成120学时培训任务(教师培训系统“教师档案”可查培训学时)。
2.完成规定学时听课任务。培养期间,青年教师听课总学时不少于32学时(即评价次数不少于32次),并做好听课笔记和记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我的任务”可查评价次数)。
3.完成规定学时助课任务。培养期间,青年教师的助课总学时不低于16学时,需提供承担该课程教学辅助环节(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课、指导实验实训等)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三、考核程序
1.青年教师、指导教师提交总结。青年教师、指导教师于2026年9月8日前在教师培训系统分别提交学习总结和培养总结,指导教师完成学习总结审核工作。
2.院级考核。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9月22日前开展院级答辩考核。
考核完成后,院级管理员登录教师培训系统进入管理后台,提交学院(教学部)答辩考核分数、上传学院(教学部)答辩考核记录。
3.校级考核。学校成立专家考核小组于2026年9月30日前开展校级答辩考核。青年教师进行10分钟汇报,以PPT形式展示,内容应包括培养三个阶段的实际完成内容、成果、问题及不足等方面。考核小组根据青年教师提交的考核材料,结合现场考核情况逐项考核并量分。
考核完成后,校级管理员登录教师培训系统提交学校答辩考核分数、上传学校答辩考核记录。
四、考核结果
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合格(60-89分)、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
考核合格的青年教师,准予“青蓝工程”结业,颁发结业证书,承担课程主讲工作;指导教师按照20学时/人计入当年其他工作量,并减免本年度50%培训学时。
青年教师若考核未通过,将继续纳入培养培训范畴,待后续批次参与答辩考核。其对应指导教师暂不予核算相关工作量,亦不享受培训学时减免相关政策。连续两次考核均未合格的教师,不适合承担教学工作,学校有权将其转到其他岗位或解除劳务合同。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