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撰写的通知
作者:质评中心 时间:2024-08-23 点击数:
各院系、教学部: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根据近期学校工作安排,各院系、教学部要做好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框架要求
自评报告主要包括学院概况、人才培养特色与措施、发展规划与展望三部分,各院系要参照执行。其中,“人才培养特色与措施”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定位与目标、教师队伍、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学条件与利用、学生发展以及质量保障等。要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凝练出人才培养特色。
教学部自评报告主要突出教师队伍、课程建设、质量管理、发展规划等内容。
二、撰写要求
1.各院系、教学部要成立自评报告写作专班,反复凝练、打磨,形成内容详实、重点突出、特色明显的自评报告。
2.自评报告要聚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围绕二级指标、主要观测点和基本要求撰写相关内容。
3.自评报告内容应简练,在表述上应是概括性语言+内容阐述的模式。大标题和小标题应逻辑清楚、重点突出。要善于利用图表、图片等形式表达内容,做到语言简练,内容丰富。
4.要做好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5.教学部应根据课程特点凝练教学特色。数学教学部和物理教学部要根据教学情况凝练课程思政情况融入自评报告中,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将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融入自评报告中。
6.自评报告应按照学校公文要求进行排版。
三、报送要求
各院系、教学部需在2024年9月27日前,将自评报告初稿电子版通过融合门户提交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