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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仁爱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质评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5-03-2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仁爱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办法(试行)》(仁爱学院校质[2024]2号)文件要求,为提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水平,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管理,现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评

1.自评范围: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2.自查形式:组织专家抽查。

3.自评时间和流程安排:

序号

日期

工作安排

备注

1

3月31日—4月3日

院系公布抽查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2

4月7日—4月11日

指导教师登录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提交材料,

专业负责人登录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提交材料

专业负责人提交专业自评报告


3

4月14日—4月15日

院系管理员审核(主管教学负责人+教务助理)


4

4月16日—4月23日

院系管理员分配院系评审专家,完成评审


5

4月24日—4月30日

主管教学负责人提交学院(系)、教学部自评报告


二、学校评估

1.评估形式:组织专家抽查。

2.评估时间和流程安排:

序号

日期

工作安排

备注

1

4月24日—4月30日

学校公布抽查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2

5月1日—5月9日

学校管理员分配校级评审专家,完成评审


三、评估反馈专题会议

5月中旬,召开主管教学院长(主任)专题会议进行评估反馈,对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进行交流。

会后,发布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简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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