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仁爱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质评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5-03-2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仁爱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办法(试行)》(仁爱学院校质[2024]2号)文件要求,为提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水平,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管理,现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评
1.自评范围: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2.自查形式:组织专家抽查。
3.自评时间和流程安排:
序号 | 日期 | 工作安排 | 备注 |
1 | 3月31日—4月3日 | 院系公布抽查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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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月7日—4月11日 | 指导教师登录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提交材料, 专业负责人登录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提交材料 专业负责人提交专业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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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14日—4月15日 | 院系管理员审核(主管教学负责人+教务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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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月16日—4月23日 | 院系管理员分配院系评审专家,完成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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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月24日—4月30日 | 主管教学负责人提交学院(系)、教学部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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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评估
1.评估形式:组织专家抽查。
2.评估时间和流程安排:
序号 | 日期 | 工作安排 | 备注 |
1 | 4月24日—4月30日 | 学校公布抽查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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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月1日—5月9日 | 学校管理员分配校级评审专家,完成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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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反馈专题会议
5月中旬,召开主管教学院长(主任)专题会议进行评估反馈,对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进行交流。
会后,发布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简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