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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仁爱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质评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5-10-1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仁爱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办法(试行)》(仁爱学院校质[2024]2号)文件要求,为提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水平,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管理,现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管理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

(一)教学单位自评

自评范围:2025届全体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自评时间:11月30日前完成

  自评流程:

   (1)指导教师登录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毕业设计(论文评估(教师)模块提交材料;

   (2)学院管理员进行审核、专家设置并分配评审作品;

   (3)院级评审专家评审作品;

   (4)教师和院级管理员查看评审结果。

(二)学校评估

评估范围: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

评估形式:抽查

评估时间:2025年12月

评估流程:公布抽检名单,设置校级评审专家,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情况评估

   (一)教学单位自评

1.各专业自评

自评范围: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所有专业

自评时间:11月30日前完成

自评形式:各专业负责人登录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毕业设计(论文)评估(专业负责人)模块提交自评材料。

  2.各学院自评

    自评范围: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所有学院

    自评时间:11月30日前完成

  自评形式:各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登录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毕业设计(论文)评估(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模块提交自评报告。

    (二)学校评估

    评估范围: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所有专业

    评估形式:全面评估

    评估时间:2025年12月

评估流程:设置评审专家,分配评审作品,公布评审结果。

(三)查阅教学单位自评工作总结

重点关注问题汇报及整改措施,发现共性和突出问题,研究进一步改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管理的措施。

三、评估反馈专题会议

评审结束,质评中心将召开主管教学院长(主任)专题会议进行评估反馈,对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进行交流。

会后,发布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评估质量与管理质量监测报告。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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