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仁爱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质评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5-06-1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仁爱学院“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办法》(仁爱学院校质[2025]9号)文件要求,现对青年教师培养提出以下要求:
一、培养对象
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时间不满两年的青年教师,具体如下:
第一类:2025年1月1日—7月1日入职我校教学、实验岗位上的工作的教师;由校外单位非教师岗位调入我校教学、实验岗位工作,并拟从事教学、实验工作的教师;校内岗位调整,由非教学岗位首次调整到教学、实验岗位的教师等。
第二类:2025年7月1日以后入职或校外内岗位调整至教学、实验岗位的教师。
二、培养期限:一年
三、第一类培养对象培养流程及安排
时间 | 主体 | 工作流程 |
2025年7月15日前 | 指导教师、 青年教师结对子 | 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分别在教师培训系统提交申请; |
2025年7月20日前 | 教学单位 | 审核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申请; |
2025年7月31日前 | 学校 | 审核; |
2025年9月8日— 10月31日 | 指导教师、青年教师 | 一对一培养; 助课; 青年教师提交试讲申请; |
2025年11月7日前 | 教学单位 | 组织试讲并考核; |
2025年11月14日前 | 学校 | 组织试讲并考核; |
2026年9月8日前 | 青年教师、指导教师 | 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在教师培训系统分别提交总结; |
2026年9月15日前 | 指导教师 | 审核; |
2026年9月22日前 | 教学单位 | 审核; |
2026年9月30日前 | 学校 | 审核; |
第二类培养对象培养流程不变,培养时间按入职时间推进。
四、培养要求
1.按照《天津仁爱学院教师培训管理办法》(仁爱学院校质[2025]8号)文件要求,完成培训学时。
教师培训管理系统是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与学时认定的指定系统。
2.培养期间,培养对象至少跟听指导教师或所在教学单位指定教师的一门课程,并做好听课笔记和记录。
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是青年教师听课学时记录的指定系统。
3.培养期间,青年教师要学习指导教师的优良教风和教学经验,完成至少一门课程的助教(助课)工作,承担该课程教学辅助环节的工作(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课、指导实验实训等),全面接受教学基本功、基本技能训练。
4.指导计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教学基本技能;第二阶段为教学实践与教学研究;第三阶段为科研能力。每个阶段的培养需要有具体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及学习效果,学习形式要根据学习内容确定,学习效果需要有具体的量化数据。
5.青年教师完成前八周的培养后,提交试讲申请,各学院、教学部成立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领导小组,组织试讲考核,青年教师通过后上报质评中心组织校级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担任主讲教师,上讲台。
6.培养期满后,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应提交总结,分别对照培养计划三阶段内容进行总结,分析问题和不足,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
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关乎学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水平,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培养流程进行管理和考核。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