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领导)及同行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质评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6-03-05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构建“全面督导、动态监测、科学评价、持续改进”的常态化、长效化教学督导工作机制,根据《天津仁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仁爱学院校质[2025]1号)、《天津仁爱学院同行评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仁爱学院校质[2025]3号)和《天津仁爱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仁爱学院校质[2025]4号)等文件精神,自3月9日起,本学期教学督导(领导)及同行评教工作全面展开。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督导工作要求
1.教学督导深入课堂开展听评课工作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要深入课堂,客观公正评价课堂教学质量,校级教学督导要实现重点教师的全覆盖,院级督导要实现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的全覆盖。
2.及时反馈督导意见,跟踪课堂教学改进情况
教学督导听课完成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反馈,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登录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提交听课评价。根据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整改效果。
3.及时完成督导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总结
校院两级督导要及时总结督导工作情况,对于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善于提炼,并通过交流会议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校院两级督导员原则上每周听课不少于2学时或每学期不少于32学时。
二、同行评教工作要求
各任课教师应积极开展同行之间的互听互评工作,听课后登录教学质量管理系统提交听课评价,促进教师之间的深度交流与互动,分享优秀教学经验,共同探讨教学方法与策略,挖掘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教师每学期开展同行评教不少于10学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