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仁爱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质评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5-10-1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仁爱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办法(试行)》(仁爱学院校质[2024]2号)文件要求,为提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水平,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管理,现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管理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
(一)教学单位自评
自评范围:2025届全体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自评时间:11月30日前完成
自评流程:
(1)指导教师登录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毕业设计(论文评估(教师)模块提交材料;
(2)学院管理员进行审核、专家设置并分配评审作品;
(3)院级评审专家评审作品;
(4)教师和院级管理员查看评审结果。
(二)学校评估
评估范围: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
评估形式:抽查
评估时间:2025年12月
评估流程:公布抽检名单,设置校级评审专家,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情况评估
(一)教学单位自评
1.各专业自评
自评范围: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所有专业
自评时间:11月30日前完成
自评形式:各专业负责人登录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毕业设计(论文)评估(专业负责人)模块提交自评材料。
2.各学院自评
自评范围: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所有学院
自评时间:11月30日前完成
自评形式:各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登录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毕业设计(论文)评估(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模块提交自评报告。
(二)学校评估
评估范围: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所有专业
评估形式:全面评估
评估时间:2025年12月
评估流程:设置评审专家,分配评审作品,公布评审结果。
(三)查阅教学单位自评工作总结
重点关注问题汇报及整改措施,发现共性和突出问题,研究进一步改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管理的措施。
三、评估反馈专题会议
评审结束,质评中心将召开主管教学院长(主任)专题会议进行评估反馈,对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进行交流。
会后,发布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评估质量与管理质量监测报告。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