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政策、法令,制定学校有关科研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全校科研规划、年度计划等;
3、负责全校科研机构和科研编制的管理工作(协同人事处);
4、负责全校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科技开发、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专利事务中的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科技信息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校各类专利申报与管理工作;
11、组织、联络、协调全校性的学术交流活动;
12、负责全校重点研究中心、市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
13、负责我校学科规划与建设工作(含硕士点建设)。
14、负责促进开展校企合作领域科技开发与合作工作。
15、负责全校应用科技项目的收集、整理及对外推介工作;
1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