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青蓝工程”第一期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质评中心办公室 时间:2026-01-0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天津仁爱学院“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办法》(仁爱学院校质[2025]9号)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下半年入职的青年教师培养提出以下要求:

一、培养对象

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时间不满两年的青年教师,具体如下:

2025711231日期间入职我校教学、实验岗位工作的教师;由校外单位非教师岗位调入我校教学、实验岗位工作,并拟从事教学、实验工作的教师;校内岗位调整,由非教学岗位首次调整到教学、实验岗位的教师等。

二、培养时间

以教师入职结对实际时间为起点,培养期限为一年。

三、培养流程

1.根据结对情况,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需于202615日前在教师培训系统完成申请,并完成院级审核工作;

2.各教学单位于2026315日前完成青年教师阶段性培养和院级考核工作。

3.学校于20263月下旬开展青年教师校级考核,确定教师是否具备上讲台能力。

四、培养要求

1.按照《天津仁爱学院教师培训管理办法》(仁爱学院校质[2025]8号)文件要求,培养对象需在202611-1231期间完成120学时的培训

教师培训管理系统是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与学时认定的指定系统。

2.培养期间,培养对象至少跟听指导教师或学院、教学部指定教师的一门课程,听课总学时不少于32学时,并做好听课笔记和记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是青年教师听课学时记录的指定系统。

3.培养期间,青年教师要学习指导教师的优良教风和教学经验,完成至少一门课程的助教(助课)工作,助课总学时应不低于16学时,助课期间,青年教师需承担该课程教学辅助环节的工作(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课、指导实验实训等),全面接受教学基本功、基本技能训练。

4.指导计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教学基本技能;第二阶段为教学实践与教学研究;第三阶段为科研能力。每个阶段的培养需要有具体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及学习效果,学习形式要根据学习内容确定,学习效果需要有具体的量化数据。

5.青年教师在教师培训系统提交试讲申请,各学院、教学部成立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领导小组,组织试讲考核(评审专家不少于三人),青年教师通过后质评中心组织校级考核。

试讲未通过的继续培养后再次提出试讲申请,连续两次考核均未合格的教师,不适合承担教学工作,学校有权将其转到其他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6.培养期满后,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应提交总结,分别对照培养计划三阶段内容进行总结,分析问题和不足,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

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关乎学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水平,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培养流程进行管理和考核,如有问题请联系质评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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