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召开2025年度教学运行经费预算与报销说明会
为规范教学运行经费的使用与报销,建筑工程学院于2025年5月29日组织召开了2025年度教学运行经费预算与报销说明会,院长李亮、党总支书记郑云菲、教学副院长刘霄、院长助理徐泽、2025年度负责实习的老师、教务老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教学副院长刘霄主持。刘霄副院长从报销依据和报销流程两方面详细介绍了学校的相关要求和注意细节。报销依据要严格参照学校下发文件《天津仁爱学院关于对各院系教学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规定(仁爱学院校发[2021] 149号)》和《天津仁爱学院各院系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仁爱学院校发[2021] 150号)》的相关内容,对其中实践教学费、学科竞赛费、教学业务费相关内容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1.实践教学费: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实习实践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各院系所属实验室购买的各种耗材、简单用具、日常维修维护费及需要到校外单位实验的各项费用。
2.学科竞赛费: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报名费、材料费、训练费、指导费以及相关补助费等。
3.教学业务费:按相关规定确认的保障教学、管理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各项开支以及除上述两项费用之外的各项费用,如境内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学习考察、举办或参加各种会议等教学差旅费、专家咨询费、项目考评费、报告费等。
报销流程按照主管部门主要分为实习、教学成果培育、考研类和教师培训类,实习、教学成果培育、考研类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教师培训类由质评中心牵头负责。根据各部门相关要求,刘霄副院长分别介绍了报销的详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重点强调了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细节。
刘霄副院长还向与会老师们通报了2025年度各项经费的审批情况,主要包括实习实践、微专业建设、成果培育、高质量实践基地建设、考研指导等。各位参会老师根据各自负责的工作和经费审批情况,详细介绍了经费的规划使用内容和数目,使用内容主要集中在实习交通费、仪器磨损费、学生保险费、校外指导教师讲解费用、专家咨询费用、培训费用等,对经费使用存在争议的内容进行了讨论,明确了符合报销条件的经费使用情况。
会后,李亮院长作出要求,各位老师们在使用经费的过程中要安排合理,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实习过程中要注意学生的安全,必须为每位学生购买保险。工作过程中要统筹安排,注意成果的积累,提升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