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学院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能力,9 月7 日,建筑工程学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津教安函〔2026〕9 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宣贯〈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暨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会议由刘霄副院长主持,李亮院长、郑云菲书记及学院全体教职工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是教育部为科学判定、及时消除校园重大事故隐患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也是教育系统开展隐患排查的根本遵循,覆盖校园消防、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实验实训、交通安全及特种设备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会议结合学院实际,重点解读了《判定指南》中“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的具体情形,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铁栅栏、广告牌)、消防设施缺失失效、实验室未开展风险辨识、校舍临边防护不达标等高频重大隐患条款,要求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逐条学深悟透,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本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会议传达了市教委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明确自即日起至9月 28日在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会议指出,要深刻吸取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明查暗访反馈问题通报中的教训,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对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危化品管理的十项要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排查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和危化品全流程管理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在不同实验室反复发生。会议就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一是对标《判定指南》,围绕实验实训、特种设备使用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立即组织开展全院全覆盖、无死角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压实学校、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体系,逐项落实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防护措施;三是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登记、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闭环销号,并按照市教委要求及时汇总报送。

刘霄副院长在总结中强调,安全稳定是学院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底线,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学用结合、对标对表,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为学院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持续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