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处)、各学院(系)、基础教学部、直属单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应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为使广大教职工更加方便快捷的办理,推荐教职工使用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完成实名注册,并尽快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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