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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人事处部门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人事处设师资队伍科、薪酬管理科、师德师风建设科3个科室,职能如下:

师资队伍科:

1.落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决定;

2.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引进计划,组织高层次人才招聘与引进工作;

3.完成各类人员入职、调配、离职管理工作;

4.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薪酬管理科:

1.落实学校人事和薪酬的相关政策;

2.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落实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政策;

3.做好工资调整、社保基数核定及公积金管理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各类奖金绩效的发放、各类薪酬统计报表的上报;

5.处理教职工劳动争议与人事纠纷,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相关问题;

6.做好教职工考勤管理及请休假制度执行监督工作。

师德师风建设科:

1.负责师德师风工作,开展师德专项培训以及师德专项考核;

2.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

4.负责学校专业技术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5.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岗前培训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