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智算工程学院课程成绩置换管理办法》(院发〔2025〕1号)及附件《学科竞赛、专利、科技论文、职业技能认证与可置换课程对照表》等规定,学院现启动2026年课程成绩置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范围
申请对象为智算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置换类型包括学科竞赛获奖、专利、科技论文、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认证。拟置换课程须符合《管理办法》及附件1规定的对应关系,不得超出可置换课程范围。
每名学生每学年申请置换课程不超过两门,确需置换的须经评定小组答辩审核并报教学院长审定;每张申请表仅限1门课程,同一成果仅限置换一门课程。
二、申请条件
1.学科竞赛:以天津仁爱学院学院名义报名参赛,分为国家级、省级及企业(行业)三类,企业竞赛须为学院年度认定目录所列赛事。团队参赛按参赛排名分档评定,自第二名起依次减少5分。
2.专利:须为已获授权专利,学生为唯一发明人或第一发明人;发明专利优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从严审核;同一专利仅限一名学生使用。
3.科技论文:须已正式见刊或被权威数据库检索,学生为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天津仁爱学院为署名单位。
4.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认证:须为附件1清单范围内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不在清单内的认证不予置换。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真实、完整、合规的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受理期限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通用材料
《智算工程学院课程成绩置换申请表》(附件2)一份,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理由”须按填写说明写明具体内容。
(二)分类佐证材料
1.学科竞赛获奖: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竞赛主办方正式获奖通知或文件;竞赛项目说明书。申请理由中填写获得奖项具体名称,并另附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2.专利授权: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专利申请文件及审查意见通知书(如有)。申请理由中填写专利名称及类型,并另附专利证书复印件。
3.科技论文:科技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科技论文录用通知、出版或检索证明。申请理由中填写期刊名称、刊号、论文名称,并另附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
4.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认证: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认证考试官方成绩证明(如有)。申请理由中填写认证名称及等级,并另附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按学院教务老师要求留存归档。纸质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四、受理时间
本次置换成果取得时间须在2026年4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申请及支撑材料提交至教务助理孙硕老师处,截止2026年11月10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置换第7学期《综合课程设计》的,于第8学期开学初另行办理。
五、成绩评定及注意事项
1.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成绩学分认定申请,上传佐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学院组织评定小组对申请表内容和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按《管理办法》评定成绩,评定结果经教学院长审批、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及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公布。
3.成绩评定:学科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95、9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5、80、75分,企业竞赛参照省级或由评定小组评定;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分别为100、90、85分;论文A、B、C及以下等级分别为100、90、85、80分;认证按主管部门或企业认证及证书等级(高级/中级/初级)分级评定。
4.开课前申请成功的仍须正常选课;同时具有课程考试成绩和置换成绩的,取较高者计入学业成绩;开课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
5.对弄虚作假者,撤销已认定的置换成绩、记入诚信档案,并在其在校期间取消再次申请置换资格;申诉和举报应在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6.请各班级及时传达本通知,申请人对照《管理办法》及附件1确认拟置换课程和自身条件,确保材料齐全、填写规范。
特此通知。